请问青岛生育保险可以补三个月吗?
青岛生育保险可以补缴三个月,但是只有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1年,才可以报销。
在青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流产、引产时,必须足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才可享受生育津贴,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中断了缴费的,则生育津贴暂停发放,等到补缴之后,生育津贴可予以补发。
生育津贴=员工所在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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