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商量,也讨论不出一个结果。希望有懂这方面的人给个建议,到底该怎么办
有两种解决办法:
1、离婚时两人商量房屋未来的所有权,可以由其中一个人得到房子,然后自己单独还贷。但这些是需要你们私下进行协议的,对外你们还是共同偿还公积金,在贷款没还清之前房子无法过户。
2、你们还可以选择两个人共同还贷。现在房屋的产权抵押在银行手中,等到贷款还清之后产权回归你们手中就可以考虑分财产问题了。
建议选择第二种方式,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第一可以少付一些利息,第二可以更快的拿到房屋产权。
其实这类案件与一般的夫妻离婚分财产没太大区别。无非两种办法:
第一种就是两个人之前共同还了几期贷款,突然离婚。房子给了其中一方,有房屋拥有者继续还债,并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第二种就是两个人继续一起还,等到房贷还完了,就可以考虑分财产的问题了。
在此提醒一下,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房子是属于银行的,你们无权买卖。一切都要等到贷款还清之后再说。建议考虑一下两种方法的利弊,选择适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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