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有多高的额度啊?
广东省已经在2015年11月1日对全省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全面革新。现在个人职工的可贷额度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已经调整到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数计算确定了。具体的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倍,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12个月内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018年,广东省进行了国家公积金贷款清查整改工作,现在的广东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般有:
1、如何确定贷款额度,应该以据个人的账户余额的倍数、贷款最高限额和贷款比例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
2、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有:(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2.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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