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利息超过多少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根据你的这个问题,我想我可以引用一段法律条文来回答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律》适用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款人及借款人不超过年利率24%的约定利率,借款人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支持。“利率约定的贷款双方超过年利率36%,超出部分的利益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归还以年利率支付的利息的36%部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本条的规定,法院向24%美元贷款利率不超过一年的贷款由自然人和贷款人支持;如果借款人不支付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法院将不支持贷款和贷款人自愿支付贷款。如果被认定为不当得利,则不会返还给借款人。在年利率为36%的情况下,法院裁定超额部分无效。
因为民间借贷的利率并不固定,所以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利率的上限也没有明确的划分一条线,只是从侧面予以诸多限制。
首先,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款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自由贷款的性质,不规定贷款合同中的利息。
其次,当借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利率标准时,利率标准可以在银行的类似贷款利率标准内确定。超额利率不受第三的保护。在利率贷款中,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借款人约定的利率为年利率的36%,部分贷款的利息协议无效。
第三,利率在利率贷款中可以高于利率。双方约定的利率为年利率的36%以上,超过部分利率的利率协议无效。
第四,贷款人不应包括本金利息和复利计算,否则将不受法律保护。
显示更多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