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银行卡由于刚到手就刷卡消费了,结果居然丢失;在信用卡的激活中我已经设置密码,但是交行信用卡中心说我没有密码,现在产生了7000多元的刷卡费用,我现在已经报案,信用卡中心也将本卡冻结;请问,我会承担这些不是属于我本人的消费记录吗?
按照你的情况,你可能只是设置了电话银行的密码,并未有设置交易密码。根据相关规定,没有设置交易密码,是无法在ATM机上进行取现和操作的。现在既然已经产生了消费,很有可能就是在信用卡丢失后,捡到这张卡的人进行了实体消费,如果是这样的话,根据信用卡使用章程,商户要核对消费时留下的签名,假如签名不是本人的话,这笔产生的消费将不由你本人承担任何责任。
当信用卡遗失时建议第一时间与信用卡中心沟通冻结事宜,并打电话报警,假如已产生本人以外的消费,建议你可以通过调取信用卡中心的消费详单,证明消费不是由你本人所产生的,这样就可以避免承担盗刷产生的费用,后续将会由银行调查;
一般遭遇信用盗刷,持卡人必须第一时间向银行申请冻结遗失的卡片,避免出现你所遇到的情况。另外你很有可能是仅仅设置了电话银行的密码,并未设置交易密码。建议你在后续用卡过程中注意这个情况。
当以产生盗刷这样的情况后,你需要沉着冷静,先拨打信用卡中心的电话将情况上报,并调出盗刷的消费账单,同时你需要向商户调去当时的消费凭证,已验证是否为本人签字,如果不是的话,商户是要全额承担责任的,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要着急,沉着冷静,交由警察和银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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