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获取积分,持卡人持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及商户分期,只要单笔消费满人民币1元累积1积分,金额不足1元的部分四舍五入。
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获取积分,持卡人持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及商户分期,只要单笔消费满人民币1元累积1积分,金额不足1元的部分四舍五入。累积的积分可用于兑换积分礼品、礼券或相关增值服务。持卡人使用邮储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交易金额所产生的积分在交易入账日的次日生效。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的消费均累计积分,附属卡积分归并到主卡账户内。如果因消费退货或争议等原因而造成原交易金额减少的,邮储银行相应调减对应积分。
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基本积分累计规则如下: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刷卡每消费人民币满1元累积1分,如果消费金额不满1元的按四舍五入计入积分;持卡人如果持有两张及其以上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每卡刷卡消费累积的积分可以合并计算;如果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的,其由该笔交易所取得的积分仍然将由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按比例扣除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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