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员机前起贪念 盗刷他人遗失信用卡触犯刑罚
柜员机前起贪念 盗刷他人遗失信用卡触犯刑罚
一男子到银行取钱时发现柜员机直接显示“请输入取款金额”,前后输入三次取出了5500元现金。但这并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男子因一时的侥幸将这笔钱据为己有,最终触犯了法律。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将涉嫌信用卡诈骗的陈某抓获归案。
7月19日,市民高先生到裕华路中队报警称,当日12时许,其到裕华路与建华大街交口附近一银行柜员机取钱后忘记拔卡,当日13时30分,手机短信提示其卡内5500元被他人分三次支取。
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查看银行取款录像、调取相关信息,确定当时在该银行柜员机办理业务的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经进一步工作确定了陈某的居住地址,7月25日上午,在新华区将其成功抓获。经审讯,陈某对其7月19日中午冒取他人卡内现金55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嫌疑人陈某交代,当天12时许,其到裕华路建华大街附近银行内取钱,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分两次取了4000元后将卡退了出来,因为需要购买的物品较多,于是再次来到紧邻的一个柜员机准备再次进行取款,还没插入银行卡柜员机屏幕便提示取款,其分三次输入了2000元、2000元和1500元,共计取款5500元,随后离开了银行。陈某表示“当时也是一时糊涂,存在侥幸心理,想到别人也找不到自己”,直到7月25日,民警找到了他,他才明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因自己的侥幸心理而犯了错误。
8月17日,嫌疑人陈某最终因涉嫌信用卡诈骗已被依法予以移送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到银行柜员机取款时,一定要在离开时检查自己的银行卡是否已经取出,如果发现丢失后一定及时挂失。如果发现有他人的银行卡遗落在柜员机内,要及时通知银行工作人员处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