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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恶意透支信用卡被刑拘

2012/08/16 作者:我爱卡

  男子因恶意透支信用卡被刑拘

  男子因在两年前恶意透支信用卡29000元,经银行多次催款仍不还款,被坎门派出所依法刑拘。

  8月16日,记者从坎门派出所了解到,该男子姓叶,是我县本地人,在2010年分别在农行、中行、建行三家银行办理了4张信用卡,透资2万多元,经银行多次催款仍不还款。

  “当时,这些银行到处都是广告宣传,说这种卡是免费办的,只要及时还钱是不要利息的,但是也没有说时间长了是犯法的。”犯罪嫌疑人叶某和记者说道,当时小生意不错,所透支的款项也都能及时还上,“但是后来生意不好,钱就还不上了,也不知道不还款是犯法的,现在知道了,很后悔。所以我已经叫家人赶紧筹钱,以减轻罪行。”

  “自从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对金融领域的犯罪进行了严打,其中包括对信用卡诈骗进行了严厉的打击,所谓的信用卡诈骗就是指银行信用卡持有者恶意透支,超过规定的限额和规定的时间,并经多次催讨仍就不归还的行为。”坎门派出所副所长卢国强介绍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的规定,要以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数额较大的要处以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卢国强也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尤其是银行卡的持有者,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谨慎办卡,同时也要根据自身的财力,在规定的限额内进行合理透支,透支后要及时归还,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一是对自己的信誉造成损失,二是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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