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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同乡办理信用卡 却遭恶意透支7万

2012/08/09 作者:我爱卡

  托同乡办理信用卡 却遭恶意透支7万

  惠安辋川人陈某为了追求高档生活,骗取两名老乡信任,用他们的身份证办了6张信用卡,恶意透支7万余元,肆意挥霍,最后酿下苦果。

  陈某在石狮一家通讯公司维修手机,日子过得还算安稳,但他没能抵挡住诱惑,开始追求高消费。2008年,他以帮忙办理信用卡为由,拿到了同在石狮打工的老乡陈某福、陈某岗的身份证复印件,然后伪造两人的收入证明,分别向6家银行递交12张信用卡申请表,成功办理6张,却对陈某福、陈某岗谎称一张信用卡都没办成功。

  拿着两名老乡的信用卡,陈某肆意挥霍,用高档手机,出入各种娱乐场所,很快6张信用卡就被他透支一空,欠款7万余元。接连收到各家银行寄来的催款单时,陈某福、陈某岗才发现被陈某骗了。为躲避两名老乡和银行的催款,陈某换掉电话,躲到惠安县城继续挥霍度日。

  惠安警方接到银行的报案后立案调查,于今年4月底在螺城某酒店将陈某抓获。办案民警介绍,陈某的家境很一般,他父亲为了替他还款,想尽一切办法,才凑足本金加利息共100500元。

  警方提醒,根据《刑法》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1万元,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款后超过三个月仍不还款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以伪造、欺瞒等手段骗取信用卡的,构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或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3月1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以来,惠安县公安局经侦部门共破获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112起,追缴现金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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