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用捡来信用卡套现1万元获刑
2016/08/01
作者:我爱卡
男子捡到他人信用卡后,和同伴一起前往商店刷卡套现。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雷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4月7日,王某在南昌市西湖区某宾馆附近捡到一黄色袋子,内有被害人刘某的银行储蓄卡及KTV储值卡等物品。4月12日,王某伙同雷某在一商店内以刷卡套现的方式取出刘某银行卡内的1万元人民币,后二人平分赃款。同年5月25日,刘某通过电话联系上王某、雷某,并约其二人商谈还款事宜,之后刘某报警。当天,民警将王某和雷某抓获。次日,王某、雷某归还刘某1万元人民币。
更多精彩原创内容、卡友申卡、玩卡技巧攻略分享,请关注我爱卡微信订阅号《aicredit》或访问m.51cred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