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个体户疯狂透支信用卡21万元获刑5年
2016/03/11
作者:我爱卡
近日,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宗个体户持多张信用卡恶意透支21万余元的案件,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澄海区盐鸿镇男青年林某是一名个体户,他于2007年9月向中国建设银行东里支行申请办理了龙卡信用卡,2012年7月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办理了金穗卡,2012年9月和2013年2月分别向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申请办理了金卡信用卡、通宝白金信用卡。
林某在使用上述信用卡的过程中,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至2014年11月15日共拖欠建设银行本金2.49万多元,至2013年11月15日共拖欠农业银行本金1.97万多元,至2014年11月24日共拖欠民生银行本金16.7万多元。
经上述三家银行多次催收,林某不但没有还款,还改变联系方式逃避催收。2014年11月21日,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