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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等八单位限制信用卡拒不还款者

2014/03/28 作者:我爱卡

  近日,最高法等八单位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和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达成意见。以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欠钱不还的“老赖”们将被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不得办理信用卡

  根据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八家单位共同出台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八部门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和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达成如下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与相关部门一道,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包括,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其他惩戒措施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最高人民法院介绍,将通过光盘、专线等信息技术手段向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限制高消费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各企业、部门、行业成员和分支机构实时监控,进行有效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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