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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首现30天以内分期业务

2014/03/17 作者:我爱卡

  信用卡首现30天以内分期业务

  分期付款很流行。目前国内各家银行都推出了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卡主定期也会收到发卡银行寄送的分期邮购目录手册。只要按时还款,持卡人就可以提前使用到价值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商品。光大银行日前宣布将推出期限在30天以内的分期业务,这也是商业银行首次推出信用卡超短期分期业务。

  目前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主要集中在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30天内分期尚属首例。据光大银行介绍,该业务可分期天数为自最后应还款日后第1天起,最长为27天,分期结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和手续费。基准费率为5天内手续费率0.35%;6-10天0.65%;11-15天0.95%;16-20天1.20%;21-25天1.50%;26-27天1.65%。实际执行过程中,银行会根据客户的用卡及该行政策情况,在基础费率上进行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哪种人会适合此类超短期分期付款业务?例如,有些白领领薪水的日子恰好在最后还款日之后几天,在买了笔记本、单反相机等金额较大产品之后,手中存款不够全额还款,就可以申请5天内的分期付款。

  专家认为,总体来说,对于金额较大、较长时间内无法一次还清的欠款,为防止利滚利,选用3月期或以上的分期还款成本相对较低。而对于金额较小、且能在较短时间内偿还的,可以选择30天以内的分期付款比较划算。

  当然,最佳、最安全的还是全额还款。专家提醒,分期付款功能可解决燃眉之急,但不宜经常使用,一方面会涉及利息、手续费等,成本较高;另一方面,超过自身消费能力或经常性地透支也不利于建立健康合理的理财规划,切莫形成习惯,以免为“卡”所累。

  算账

  小王2月18日花1万元买了台笔记本电脑,3月8日是账单日,3月28日是最后还款日,但单位4月2日才发工资,如果先用最低还款方式,等工资到账之后再还款,应当产生的利息为:1万元×0.05%×38天(2月18日-3月27日)+(1万元-1000元)×0.05%×5天(3月28日-4月1日)=212.5元;如果采用5天以内分期付款,就只用交纳1万元×0.35%=35元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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