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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超额金”是否该收?

2014/02/25 作者:我爱卡

  刷卡“超额金”是否该收?

  近日有媒体报道,读者刘先生反映,他及时归还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1月份账单后,核对交易信息时发现前20余笔交易没问题,但最后有一笔91.46元的“超额金”却让他不解。对此,该银行客服称,该行信用卡在给定的信用额度之上,还可再透支10%,但这笔超出的金额要收取5%的超额金。由于刘先生今年1月14日在某超市刷卡超出信用额度1829.20元,因此须收5%共计91.46元的超额金。刘先生提出,自己从未要求该银行提高10%的信用额度,但客服表示,该功能在信用卡开通后自动生效,客户可在开卡后选择取消。如果客户是第一次出现“超额金”,且事先不知情,客服中心可帮助申请退还。

  我们先从银行的角度看,或许“悄悄”为客户提高10%透支额度,其出发点是要给客户带来更多刷卡便利,但此举并不一定获得客户认可。正如刘先生认为,“银行替我做主,允许我刷爆卡之后还能刷,看似方便,但超额部分偷偷摸摸收超额金,这是陷阱。”

  再从网友反映的情况来看,与刘先生一样有此共识者还大有人在。网友“恶搞天使”表示,“以前没超过额,也不知有超额金之说。去香港购物,不小心超额了,收到账单,超额部分竟要收5%超额金。我促进消费,刷爆卡,却还要掏超额金,能不能拒付?银行未经本人同意就预设超额额度,一超额,立马收费,难道不是欺诈?”

  另一网友“JIRO”也遇到同样的问题。他说:“去年5月信用卡账单被收了超额金,客服说刷到额度后还可再多刷10%,不过要付5%的费用,而我正好有一笔超额消费。可我并未要求也不知道有此条款,客服说2个工作日内答复,但要我先还款,这未免太不仁义。”而网友“斯巴达橄榄球”则为此大发脾气,“我第一次发现这个不提供额度提醒的超额金时,大吃一惊。我有7家银行的卡,别家都没有超额金。当即致电该行客服,沟通后我差点摔电话。我告知客服反对他们的超额金,并要用不还款的方式来抵制,这个意见反映了好几次,根本没人搭理。”

  显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但当下,绝大部分银行信用卡的超限刷卡都需持卡人事先申请,且在一定有效期内可享受免息。

  与之对比刘先生的发卡银行,试想,像他这样的客户,如果不是想起核对账单交易,并注意到小数目的扣费项目,岂非长期被蒙在鼓里?虽然超额金的数目一般不大,但银行在扣费系统上有意设置,使此项服务无须客户申请就自动开通,那么,集合众多信用卡透支者的超额金,银行“敛”到的就是一笔不菲的金额。

  “虽然银行答应退还第一次产生的超额金,我以后还是有可能一不小心第二次超限,最好银行在超限时提示一下。”这是刘先生对银行的担心之处。无疑,这也反映出客户对自己与银行之间地位不平等的忧虑。由此,建议相关银行对于这项看似方便消费者的功能设置进行调整,哪怕没有白纸黑字的开通协议,至少应该第一时间对持卡人进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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