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已还清,高额手续费从何来
信用卡已还清,高额手续费从何来
“还款日前就已经还清的信用卡贷款,为何还要收取手续费?”23日,市民罗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自己使用交行信用卡消费后,在指定日期内将款还清,却多了 一 笔5176.93元的手续费,这让她产生了疑问。
为何还清贷款还要交手续费?
原是“好享贷”业务分期所致
罗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于2013年12月5日在北京出差时,用交行信用卡消费了29960元,因消费额度有点高,当时还特意打电话咨询了一下自己的贷款额度,被告知是3万元后才进行消费。
“我的还款日是次月的15日。”罗女士说,在消费六天后就先还了23240元,后来在还款日之前全部还清了。“当时也没去查还款信息,没想到15日登录网银时,发现居然多了一个‘好享贷’的分期业务”。
罗女士告诉记者,看到这个业务后,想着自己并没有超出信用额度范围,而且也不存在次月还不清额度的现象,所以当时就点了页面上“取消业务”的按钮。没想到,取消业务后账户突然多出来了5176.93元手续费,“当时就吓了一跳,马上拨打交行‘400’电话,结果工作人员告诉我,说这是‘好享贷’的手续费,因为消费超过了3000元,并且自己取消了这个业务,所以产生了这笔钱”。
何为“好享贷”,为何“被分期”?记者查询发现,“好享贷”主要以“高额信用额度和便捷服务流程”,提供大宗消费信贷支持,交易起始金额为人民币1500元或3000元。也就是说,只要刷卡达到1500元或3000元,交行便会启动“便捷服务”,将刷卡金额“自动分期”,也就是无需持卡人确认就让用户分期偿还,并交纳相应的手续费。
为何办理了分期却不提前告知?
宣传隐瞒“自动分期”遭质疑
罗女士告诉记者,去年9月份左右,她接到交行的电话,说她还款信用良好且刷卡量较大属于优质客户,可以额外增加信用卡额度,还可以分期还款。“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当时问了我是1500元还是3000元,因为当时很忙,就随口说了个3000元,然后又问我是分12期还是24期”,罗女士说,记得当时我说等消费后需要分期再说,但客服说必须选择,“当时就说了24期,客服并没有告诉我这是自动分期”。
“交行给我核定的消费额度为3万元,现在是消费3000元就自动触发分期付款业务,做出这么重大的变更为什么不书面通知我?为什么开通这样高额利息的分期业务时不让我书面确认?”罗女士对此提出了诸多质疑。
记者了解到,交行“好享贷”业务所产生的手续费为0.72%。如果按分12期计算,相当于年息8.64%。考虑到本金逐月减少而手续费不变,用户实际支付的利率在15%以上。罗女士说,“随时取消”项与提前还款根本不一样,分期取消了,手续费照样全收,“这太不合理了”。
罗女士表示,为此事已经和交行沟通过多次,但并没有得到解决。“交行那边现在让我尽快将手续费交清,然后帮我申请利息减半。”罗女士说,对于这个处理结果很不满意,“现在规则、制度都是交行说了算”。
记者随后致电交行“400”客服电话,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笔手续费确实是由“好享贷”分期所产生的费用。对于罗女士提出的质疑,该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安排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沟通解决,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律师称这种“电话营销”有欺诈嫌疑
可以拒绝缴纳高额的手续费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宜昌某律师事务所曾律师。曾律师说,“在向客户推销业务时,银行不应该用模糊的语言来有意回避业务可能给客户带来的损失。这种‘电话营销’有欺诈的嫌疑。”
曾律师表示,银行在向罗女士介绍“好享贷”业务时,没有明确告知客户“自动分期”服务存在产生高额手续费的潜在问题,也没有说明还款的具体方式,以及还款时可能存在的问题。因此,由此产生的高额手续费用也是无效的。“虽说电话口头约定办理业务是有效的,但是在产生高额手续费时,银行有提前告知的义务,如果银行没有明确告知,由此产生的高额手续费是无效的。”曾律师说。
曾律师建议,罗女士可以拒绝缴纳高额的手续费,那么银行就会因此起诉罗女士,罗女士则可以“银行没有明确告知手续费的产生”或“产生手续费明显过高”等理由应诉。“当然,诉讼双方争议的焦点,还是银行是否对‘好享贷’业务以及可能产生的高额手续费履行了说明义务,要拿出能够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曾律师告诉记者。
而宜昌市银监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持卡人可先与相关银行进行沟通协调,如果协商不成,持卡人可持相关证明到银监局进行投诉咨询。同时建议,消费者在接到银行介绍新功能或新产品的短信或电话时,一定要问清楚了再开通,如果一时理解不了,最好先别忙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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