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新规落点:内控风险考核双变革
■ 一家之言
上周三,中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将纳入银行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内,绩效考核不能单一与发卡量挂钩,严禁泄露信用卡客户信息,不得向未成年人发卡。
这是银监会在2009年8月大规模提高信用卡发卡门槛之后的又一重要政策,最大的亮点在于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将信用卡业务纳入内控体系,这从根本上冲击了银行以发卡量作为主要业绩导向的现行考核标准,也将带来信用卡发卡制度的变革。
长期以来,发卡量是银行考核支行一级个人业务客户经理的主要指标之一,大致占整体30%-50%的权重,而且收入与发卡量直接挂钩。在高端客户争夺困难的市场环境下,各大银行都将高中生和大学生列为发卡对象,这无疑增大了银行的风险和许多学生家长的还款负担。
相比于发卡量业绩考核改革,内控体系改革难度更大,但是可以从根本上纠正信用卡发卡的乱象。根据银监会的规定,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将纳入银行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内,这意味着信用卡风险将作为银行风险控制的又一新大权重要素。当下商业银行风险控制集中在资产负债匹配、贷款质量管理等传统大宗业务的风险考量,而对于个人金融业务,尤其是学生信用卡等低端业务往往并不在意。如果将这些因素统统列入风险管理的范畴,会迫使银行改革信用卡的发卡数量考核为发卡质量考核。
同时,银监会还表示,服务内容,信用卡忠诚度和满意度,柜面资源的节约程度等都可以列为考核指标。此外,还可以依据信用卡成本收益综合测算、有多少活卡和投诉等指标。这些新标准直接推动了信用卡业绩考核走向了“事后考核”的阶段。这将迫使客户经理放弃数量的追求,更多挖掘消费能力强的高端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