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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密码需设置以免无法获得失卡保障理赔

2014/04/08 作者:我爱卡

  市民在办理信用卡时,会遇到这样一条条款:“信用卡挂失前××小时,失卡全保障。”即持卡人在遗失信用卡后,若在第一时间向银行申请挂失,则挂失前一定时间内因被人盗刷而造成的损失可由银行部分或全额赔付。这种保障方式主要针对的是没有设置交易密码、仅凭签名支付的信用卡,如果信用卡交易时使用了密码,即使最后被证实盗刷,持卡人也无法获得“失卡保障”理赔。

  签名卡的“失卡保护”并非万灵药。因为“失卡保护”一般对规定的时间内、规定的限额内发生的盗刷,才能进行赔偿。银行一般只能让持卡人免去挂失前48小时内的被盗用损失。在赔付金额上,各家银行普通卡保障额多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绝大多数银行只针对POS机刷卡消费赔偿,而通过网络、电话和ATM机发生的盗刷则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有专业人士建议,出境旅游时,尤其是此类案件多发地区,应该到规范的消费场所刷卡。信用卡在互联网上遭到盗刷,应该由公安部门根据网站信息取证侦查,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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